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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修例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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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修例增設新途徑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今日(14日)完成審議《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政府其後將提交修正案。修例草案賦權護管局可決定透過「有限度註冊/登記」聘請非本地護士的工作類別,多名議員關注護管局權力過大,亦欠缺清晰審批機制。醫務衛生局回應稱,立法原意是為護管局提供彈性。

草案提出,醫務衛生局長和社署署長可刊憲公布容許透過有限度註冊/登記聘請非本地護士的機構,並增設附表列明醫管局、衛生署、護士學校、持牌安老和殘疾院舍、護養院可循此途徑聘請。附表列明,護管局亦可決定透過有限度註冊/登記聘請非本地護士的工作類別。

議員關注護管局權力等同局長 醫衛局:原意為供彈性

多名議員關注草案賦權護管局法定權力很大,等同醫衛局長和社署署長,其中陳永光關注護管局是否有能力審核其他界別的專業機構例如特殊學校等;黎棟國則質疑,草案未有清晰列明護管局審批該些機構或工作類別的機制,「(法例)最低限度需要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醫衛局副秘書長麥子濘回應稱,立法原意為護管局提供彈性,以批核附表未有列明的工作類別,而護管局須決定有關工作類別是否適當或有需要,相信該局有能力判斷。

至於特殊學校,麥稱經與護管局和教育局溝通後,認為須進一步了解現時特殊學校聘請護士的要求等。她稱社署有既定政策和機制規管持牌院舍,巡查團隊包含護士代表,能確保該些院舍聘請非本地護士時符合質素保證,而特殊學校有否類似監管機制則須再檢視。

法案委員會今日完成審議草案,醫衛局將提交修正案。委員會主席林哲玄稱,屆時將視乎委員意向,決定需否再開會審議修正案,抑或可直接提交內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