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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泵可駁政府水管免舊樓裝消防水缸 逾萬目標大廈適用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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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法例規定1987年3月或之前建成樓宇必須安裝消防裝置,惟舊樓因業權、結構及空間限制等問題未能遵辦。消防處與水務署去年7月推出「直接泵水設計」,容許固定消防水泵直接接駁政府供水水管,免卻安装消防水缸。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樓宇改善策略辦公室)黃旭平表示,系統成本較舊裝置「平少少」,現時全港約10400幢發出消防安全指示目標大廈中,大部份均適合應用新設計;目前2幢已完成安裝,處方正處理16宗申請,當中8宗獲批圖則,5宗個案正進行相關工程。

黃旭平指,舊樓找尋適合空間安裝大容量水缸從來不易,而新系統將政府供水水管直駁防止回流裝置,再經過減壓閥及加壓泵等裝置,即可供消防栓喉轆作滅火和灌救,相信有助不少業主克服安裝水缸的限制。他指,樓宇只須確保食水供應不受污染,以及訂有防止非法用水措施,均適用「直接泵水設計」。他說全港大部分4至6層高,以及7至12層高樓宇均適用,而13層高或以上樓宇則一般已具備相關系統。

黃旭平表示,消防處一般給予獲消防安全指示大廈一年時間遵辦,但過去經驗所見,業主要完成舊樓工程「並不簡單」,他指處方會按大廈實際情况,視乎有否積極配合或正面回應等「進展」發出延期批准。

另外,去年12月成立的消防處樓宇改善支援中心,至今接獲超過3400宗求助個案,當中約七成屬業主收到消防處指示或延期信後的查詢,同時消防處近月亦主動聯絡逾2000名業主,跟進個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