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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駕電動單車載3童路面行駛 警以危險駕駛等8罪拘捕女子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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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24日)網上流傳片段,顯示一名黑色衣著的女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於天水圍路面行駛,車上載着3名男女幼童,兩童站在女子前面的踏腳位置,另一人則坐於車尾,車輛把手掛有數袋物件。當時路面車來車往,4人均沒有戴上頭盔,片段引起網民熱議,直指行為危險。

警方表示,留意到早前有網上片段,顯示一名女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車上乘載一名男童及兩名女童在天水圍天壇路行駛,並違反交通燈號橫過天瑞路。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經深入調查後,今日下午約2時半在天水圍區拘捕一名34歲本地女子,涉嫌「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六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