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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抗爭派罪成理由 官指何桂藍最激進 與戴提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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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初選案中受審的3名抗爭派均被裁定罪成,其中網媒「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法官認為她重申利用立選觸發憲制危機,無疑與戴耀廷所提倡的相同;何在抗爭派記者會上,未有於岑敖暉談及否決權後提出反對,亦正正因他們說出了何的想法;法官形容何是最激進參選人之一,欲剷除現有制度、反對一國兩制。至於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的吳政亨,法官認為吳不是組織方,但擁護攬炒主張及協助立會過半,主動協助戴。

針對何桂藍,法官指出,不爭的是她有出席新界東兩次會議,其間戴耀廷傳送協議文件檔案,何完全知悉字眼是「運用」否決權,法官裁定她有收過文件。何認為參選人須在文件簽署以示公眾,並稱未曾從組織者收到文件以供簽署,因此認為運用否決權一事從來未達共識;法官質疑若屬實,她理應有就此跟進,認為她無投訴是因為她對協議文件滿意,裁定其證供不可信。何另供稱參選只欲鼓勵市民投票,法官指這與其帖文有出入,她實冀進入議會「破局」以落實全新政制。

鄒家成發起墨落 「填戴留白」

另一抗爭派被告鄒家成發起「墨落無悔」聲明,被裁定為填補戴耀廷的留白,他供稱會向政府施壓,敦促回應五大訴求,又說會審視財案投票,法官認為與其帖文明顯相反,拒絕接納證供。鄒評估立會過半是不可能但繼續參選,法官指他顯然與戴一樣抱持希望,對計劃有信心。法庭亦不接受鄒辯稱在論壇談及動武僅是自衛,法官認為他作為本土抗爭派,目的是入議會拉倒政府,亦非反對岑敖暉的說法。

時任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同樣稱會因應五大訴求而投票,她表明攬炒破局、推翻政權,法官認為余雖沒開會,但她與戴耀廷達成協議。法庭亦不接納余作證稱會以否決權作為籌碼與政府談判,反之她無意與視之為極權的政府談判,肯定她會與民主派聯手無差別否決,她和何桂藍均有意圖削弱政權正當性。

吳政亨沒組織初選 官:表態撐

至於筆名「李伯盧」的吳政亨,他沒開會卻得悉協議文件寫有「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的否決權,亦知道民主黨沒簽「墨落」聲明。吳受訪時說過若在「墨落」和初選二擇其一,他會選擇初選,法官認為這不等於他反對涉案謀劃,他曾形容各區採納上述否決權條款是「好消息」。法官留意到吳發起「三投」聯署,不是「35+」計劃組織方又或參選人,但吳與戴耀廷有信息來往並感謝戴為港付出,表示願盡力協助戴,希望初選成功,而戴將協調會議內容告知吳。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