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兩岸

受賄逾9.43億人民幣 國家煙草專賣局原副局長何澤華判死緩 (18:27)

發佈於

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今日(29日)一審公開宣判國家煙草專賣局原副局長何澤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對被告人何澤華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終身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或假釋。

法院經審理查明,在1998年至2023年,何澤華先後利用擔任江蘇省、安徽省及國家煙草專賣局等領導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職級晉升、職工錄用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43億餘元(約10.3億港元)。2014年至2016年,何澤華離職後,利用其原擔任職權及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煙草業務承攬、銀行攬儲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147萬餘元(約161.8萬港元)。

大連中級法院指出,何澤華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何澤華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