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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游泳教練疑用無線電教學 通訊辦要求助查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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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辦今日傍晚(31日)發新聞稿,指昨晚(30日)於堅尼地城游泳池檢獲5部無線電對講機,並向5名人士發出調查通知書,不排除稍後會作出檢控。據了解,5名人士為游泳教練,於泳池旁邊用對講機與水底下戴耳機的學生溝通,涉及不同游泳會。

通訊辦表示,是次行動檢獲的無線電對講機會對現有調頻聲音廣播服務構成潛在干擾,通訊辦會按既定程序進行調查,並根據證據決定是否對有關人士作出檢控。通訊辦強調,無牌使用無線電器具或會對合法頻譜使用者造成有害干擾,通訊辦會繼續進行相關執法工作。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除獲豁免領牌使用的無線電器具外,任何人如沒有適當牌照管有或使用任何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或設置或維持任何電訊設施,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5年。

通訊辦提醒市民,切勿使用任何對現有持牌無線電服務構成干擾的無線電對講機,如有需要,可考慮選用於香港獲豁免領牌使用的無線電對講機,例如在409兆赫或2.4吉赫頻帶操作的無線電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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