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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婦涉虐待男嬰及吸毒 判囚4個月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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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34歲的無業婦3年前涉於住所內虐待約20個月大的男嬰,以及吸食可卡因和氯胺酮,被控2項虐兒及1項吸食或吸服危險藥物罪。被告早前被定罪,連同她於另案承認的4項盜竊罪,今(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

被告W.L.S(34歲)報稱無業,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3日及9月2日,在深水埗麗安邨一單位內,兩度虐待1名當時分別20個月大及21個月大的兒童X。被告另於或約於同年6月25日,在同地吸食或吸服危險藥物,即可卡因和氯胺酮。被告另涉今年4月在九龍區4間「萬寧」盜去4盒孕婦營養品。

辯方求情指虐兒案有一定嚴重性,但無證據顯示幼童受傷害,冀法庭從輕處理,亦透露被告現時懷孕,預計今年7月生產;至於盜竊罪,被告願意賠償店舖2486元損失。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後就兩案判被告共監禁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