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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人涉非法駕駛電動單車等被捕 包括外賣員及中學生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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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過去一星期不定時於天水圍區多個黑點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中,警方拘捕48人,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等罪。據悉,被捕人包括14名外賣速遞員和1名中學女學生。全部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6月中向警方報到。警方亦檢走40輛電動單車和8輛電動滑板車調查。

天水圍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總督察林曉暉表示,35男13女被捕人介乎18至71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

林曉暉強調警方會持續執法,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提醒任何人如使用未登記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於路上駕駛,有機會觸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