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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版《密閉空間工作守則》刊憲 11月30日生效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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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修訂的《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今日(31日)刊憲,設6個月寬限期,將於11月30日生效。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加強東主或承建商對監督密閉空間工作的要求、列明評估某工作是否屬於地底喉管工作的考慮因素,亦要求東主或承建商採用科技設備,在整段工作期間於密閉空間的出入口拍攝,並須保存紀錄。

修訂內容還包括新增詳細的危險評估表格範本和載列空氣監測警報設備的設定、更新許可工作證明書範本。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工作守則》為密閉空間工作的東主或承建商、合資格人士和核准工人提供實務指引和技術性資料,以便他們遵守進行密閉空間工作的相關職安健法例。

發言人又說,《工作守則》具特殊的法律地位,在刑事訴訟中,若相關人士不遵從守則所載的任何條文,法庭可接納這種行徑為有關因素,用以裁定某人是否觸犯有關的職安健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