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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美擬限制官員簽證 港府:抹黑裁決 回應47人案 外交公署:初選無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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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5+」初選案前日裁決,計及認罪,共45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美國國務院當地時間周五(5月31日)宣布因應案件,擬對負責執行國安法的內地及香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新聞稿未有列出官員名單。港府及外交部駐港公署晚上發聲明表達強烈不滿,港府批評美國做法「全屬卑劣政治操作」,「妄圖恫嚇」官員,抹黑裁決。政務司長陳國基於另一場合稱,裁決反映國安風險真實存在,政府會全力打擊「反中亂港」行為。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在聲明表示,案中被告僅僅因和平參與《基本法》保障下的政治活動而被判入獄,美方深表關切,敦促中央政府及港府維護香港司法獨立,停止利用模糊的國安法律遏制和平的異議者。翻查資料,美國國務卿布林肯3月底亦曾表示將對多名本港官員施加簽證限制。

紐:國安法令異見靜音

五眼聯盟及歐盟亦在裁決後發聲明,新西蘭副總理兼外長彼得斯(Winston Peters)昨在社交平台X發文,批評判決展示國安法如何令「異見聲靜音」(silence dissent)及限制政治參與,敦促港府尊重港人的權利和自由。澳州、加拿大亦關注案件,認為國安法損害本港人權,呼籲港府尊重人權。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晚出稿稱,法庭清楚表明本案發生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發言人說,危害國安與爭取民主和人權「完全扯不上任何關係」,美國政府提出的「簽證限制」全屬卑劣政治操作,明目張膽地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特區嗤之以鼻,會繼續維護國家安全。

陳國基:罪成者非「說說口號」

陳國基在另一場面表示,初選案中絕大部分被告被定罪,認為他們並非「說說口號、喊喊自由」,被告目的是破壞香港,搞亂香港憲制,希望導致政府癱瘓,冀以本港為基地「遏制我們國家發展」。

外交部駐港公署昨日發表3點回應,稱憲制下初選無法律基礎,批評被告「通過非法初選操縱」選舉及以癱瘓政府為目標,破壞選舉公平性、背離民主精神,亦危害國安;法院審判程序公開合法;個別國家有嚴苛的國安法卻批評本港,雙重標準,要求他們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及中國內政。

另外,港大法律學系憲法學講座教授陳弘毅昨在港台《自由風自由PHONE》解釋判辭,稱案件爭論點之一在於何謂「非法手段」,他認為法官考慮立法原意及人大立法時的說明,認為應廣義理解該詞,案中被告曾主張當選立法會議員後,無差別否決財案,並以此作工具迫使政府接受政治訴求,違反基本法第73條規定的職責,濫用議員權力,故法庭認為構成國安法第22條的「非法手段」。

被問到國安法無具體定義「顛覆國家政權」,判辭引用立法目的詮釋,做法是否普通法下常見,陳弘毅表示,普通法地區與內地理解立法目的或有不同,終審法院曾指應用國安法時,沿用本港的法律解釋方法,毋須應用內地法例用語,但詮釋國安法立法目的時曾引用人大就法例的說明,本案亦有引用相關說明,認為法庭接納相關做法,加上國安法最終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因此或會重視其看法。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