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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拘48人涉駕電動載具 包括外賣員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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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過去一周在天水圍多個黑點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48人,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等罪。據悉,被捕人包括14名外賣速遞員和1名中學女生,全部保釋候查,6月中須向警方報到。警方共扣查40輛電動單車和8輛電動滑板車檢驗。

警天水圍黑點執法

被捕人涉無牌駕駛等

天水圍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林曉暉稱,於5月25日至31日行動,共拘捕35男13女,年齡18至71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行人路駕駛電單車等罪。

林曉暉強調警方會持續執法,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提醒任何人如使用未登記的電動可移動工具於路上駕駛,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