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觀點

范鴻達:對巴人建國有共情 但也要有理性

發佈於

【明報文章】在今年5月30日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十屆部長級會議開幕式上的主旨講話中,習近平主席重申,「兩國方案」是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根本之道,中國堅定支持建立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享有完全主權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支持巴勒斯坦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

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

5月28日,挪威、西班牙、愛爾蘭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在以色列繼續打擊受全球矚目的加沙南部之城拉法之際,歐洲三國在同一天的如此舉動,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至此,在聯合國193個會員國中,承認巴勒斯坦國的已經有146個。5月19日,美國拜登總統也再次公開表示,他的政府認為兩國方案是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唯一方式。

5月10日,聯合國大會以壓倒性的多數通過決議,認定巴勒斯坦國符合《聯合國憲章》規定的聯合國會員國資格,應被接納為聯合國會員國,建議安理會重新「從有利角度」,審議巴勒斯坦以會員國身分加入聯合國的申請。

顯而易見,在被邊緣化多年之後,巴勒斯坦問題被2023年10月7日哈馬斯對以色列的襲擊及其後開始的加沙戰爭,再次推到國際社會的聚光燈下。在巴以雙方均遭受重大損失之後,至少從當下國際社會的公開表態來看,建立獨立自主的巴勒斯坦國,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

我相信即使是以色列人,支持藉兩國方案解決巴以衝突的,也不在少數。問題的關鍵是,作為一獨立自主國家的巴勒斯坦,未來將建在何處及多大的地盤之上。

拿回「1967年邊界」 談何容易

1947年聯合國第181(2)號決議,把當時巴勒斯坦約56%或14,942平方公里的土地,劃給猶太人建國;涵蓋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等地約44%或11,203平方公里的土地,劃給巴勒斯坦人建國。在1948至1949年第一次中東戰爭裏,以色列佔領了聯合國劃給巴勒斯坦人的近一半土地;剩餘土地被埃及和約旦佔領。

以色列在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裏,從約旦和埃及手中奪取了約旦河西岸、東耶路撒冷、加沙地帶共6000餘平方公里的巴勒斯坦人土地。1988年巴勒斯坦時任領導人阿拉法特宣布建國時,追求的就是這些土地。目前國際社會在表述時聲稱的「1967年邊界」,指的也是這些土地。

但是根據1990年代的《奧斯陸協議》等巴以達成的和平文件,當下巴勒斯坦國實際行政管理的自治地,僅有約2500平方公里,不足約旦河西岸地區約5640平方公里的一半。在這樣的背景下,對於巴勒斯坦人來說,要想拿回以色列實際控制的西岸30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談何容易。更何况,在約旦河西岸和巴勒斯坦國宣稱的首都東耶路撒冷,迄今有約70萬猶太定居者和上百個猶太定居點。

而且早在1980年,以色列議會就通過法案,宣布耶路撒冷是該國「永恒、不可分割的首都」。1995年,美國國會通過《耶路撒冷使館法》(Jerusalem Embassy Act),要求聯邦政府將美國使館遷往耶路撒冷。2017年12月6月,特朗普政府宣布承認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首都。2018年5月14日,從之前的特拉維夫遷至耶路撒冷的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正式開張。

不管是視國家安全為頭號考慮的以色列決策者,還是視耶路撒冷和「應許之地」為人間精神內核的(正統)猶太人,都不會完全放棄作為安全緩衝地帶或神聖之地的約旦河西岸和東耶路撒冷。國際社會支持的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享有完全主權的巴勒斯坦國的建立,非常困難。

巴以直接對話的必需前提

儘管如此,愈來愈多國家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還是有意義的,因為它不僅表達了對巴勒斯坦人的道義和精神支持,而且也給予以色列不斷增加的壓力。於遭受2023年10月7日本土襲擊之後,在國際社會愈來愈大的壓力,甚至美國內部的支持巴勒斯坦聲音也日益響亮的情况下,以色列也許不得不就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給予更多關注。

目前,巴勒斯坦人建立獨立國家所需要的每一寸土地,都處於以色列的直接佔領或掌控之下。沒有以色列的同意,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就幾乎沒有建立起來的可能。因此,國際社會要努力盡快促成巴以雙方的直接和平談判。沒有巴以雙方達成的共識,巴勒斯坦問題不會得到解決。

但是巴以直接對話,需要一個必不可少的前提,那就是巴勒斯坦內部各派別要首先達成共識。或者說,沒有巴勒斯坦的內部統一,就難有巴以直接對話。以色列不會跟一個四分五裂的巴勒斯坦的某個派別談判,因為這樣的談判即使達成共識,也沒有意義——它存在被巴勒斯坦其他政治勢力推翻的可能。

而且,在未來談判的過程中,不管是巴以直接當事方還是國際社會的成員,都要以更客觀的心態來看待巴勒斯坦問題的解決。解決問題時,當然需要重視它產生的背景,但是同樣不能忽視問題當下的現實狀况。任何嚴重偏離現實的主張,都難以達至問題的解決。

這樣看來,儘管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已經承認了巴勒斯坦國,但是真正獨立自主的巴勒斯坦國的建立,仍然還是有非常漫長的路要走,如果最後它能夠誕生的話。

作者是上海外國語大學中東研究所教授、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訪問學者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范鴻達]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