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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穎嫻:科技洪流難抵抗 的士宜活用網約平台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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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近日香港Uber與的士業界的衝突持續升溫,主要原因是部分的士司機對政府未能夠有效規管網約車平台Uber感到不滿,認為Uber違法經營,蠶食傳統的士業生意。部分的士司機對警方執法力度不滿,更自發展開「放蛇」行動,租用Uber在不同地點上車,到達目的地後報警指Uber司機違法營運。發起人是「港九新界的士司機總會副主席」周展圖,並揚言會繼續「放蛇」行動。原定有的士團體計劃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特首處理「白牌車」問題,但最終臨時取消,據指是收到當局「溫馨提示」叫停請願以「降溫」。

網約車科技 無針對的士

種種現象,都會令人覺得的士與Uber或各網約非的士車輛平台是對立的,其實這並不準確。的士及其他網約車,都面對車與乘客的配對問題,配對到才有生意。問題是的士與乘客在的士站配對的效率較低,經常出現人等車或車等人情况。網約車應用程式是一種新科技,令配對效率提高,從而令參與配對的司機賺到更高回報。

這種科技並不針對的士,也沒有拒絕幫的士配對。Uber有Uber Taxi,都有的士司機選用,尤其比較年輕、新入行之的士司機。事實上,Uber也有發展幫助的士配對的業務,買入了一個叫「HKTaxi」、用來叫的士之網約車平台,將兩邊資料整合,令用開「HKTaxi」之的士司機可以使用Uber裏面的客源。

的士業界投訴有一半的士台執笠,其實是部分司機用了科技,以一個毋須人手打電話做車程配對的科技代替,連請人做接線生都慳番。這是新科技出現、取代舊科技的典型例子,是「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優勝劣敗,無可避免。我問過一些的士司機,他們根本不喜歡用「八折的台」,因為「明明跟咪表價,為什麼要打八折」。

此外,Uber也解決的士在繁忙時間人等車時不能加價的問題。很多的士司機不滿Uber可以起價,但自己在繁忙時間如果不收咪表價錢是違法。Uber應用程式或其他網約車程式的解決方法,是乘客同意一個開價,再去找的士司機,所以有客人開一個比咪表更高的價錢就不犯法。於是有些的士司機覺得收入比較吸引,會用Uber Taxi。

事實上,司機本身沒有原因一定要揸的士或揸Uber。以前做司機要識路,所以的士司機要考試記路;但現在已經有科技幫助,電腦或手機已經有導航提示,不需要非常熟悉道路的司機都可以做接載車司機,因此這規定不合時宜。而且的士司機可以轉揸Uber,哪樣收入較高就去做,哪一個台或者哪一個網約應用程式能夠搵到最多最好的生意就用。這樣的士台及網約應用程式之間有競爭,對司機也有得益。

經常有人說Uber蠶食了的士司機生意。首先,有方便的網約車平台,令有些本身搭不到的士、找不到車的人去召喚網約車。現在平台很方便,不需要付現金,這個又令更多人走去選搭,所以這一部分增加了需求。的士司機只要同時使用這些平台,就會得到額外生意。有些人對服務有要求,例如選搭Uber時會要求某一車種型號,覺得較舒適,所以在服務供應上有一定市場分割。在替代效應方面,當然有些人是本身搭的士而轉去搭Uber。

的士司機收入減少的5個原因

這要看收入差異。如果司機以前搵兩萬,現在也是搵兩萬,這就不是一個問題。如果搵錢少了,有幾個原因。第一當然是多了司機用Uber入場,所以增加了供應;第二是整體消費意欲下降。後者在零售商舖界已經曠日持久,如果零售商舖的消費減少,為什麼的士消費不會減少呢?現在很多人夜晚十點八點前會回家,或會減少了搭的士的機會。若本身整體需求減少而影響的士消費,便跟有競爭者無關,競爭者的收入會一同減少。如果他們將需求整體減少的部分歸咎Uber,就不合理。

第三個原因是別人能夠用科技更有效率地配對客戶,這就是使用科技令自己生產力增加。有些年紀較大的司機,不願意或不懂與時並進,讓其他年輕、識用科技的司機搶了客人,這是生產力問題,不是被Uber搶去生意的問題。這在其他行業也是一樣,學不懂新事物,會被淘汰。

第四個原因,可以是因為的士加價。加價之後,生意額究竟會增加還是減少?更多人搭的士,還是更少人搭的士?乘客人次應該是減少了,因為貴了。較少人搭的士,但價格增加,就要看每單價格增加是否可以彌補數量減少的損失,這是個實證問題。在的士加價後,車租亦立刻增加,導致司機純利減少。

第五就是成本問題。有車主表示維修成本上升。通脹各行業有之,香港比起世界各地,已較溫和。另一個原因是的士保險愈來愈貴。我認識一個的士司機,他說如果知道要撞車,他不會扭軚,因為扭軚就要負上責任,但他不扭軚可以得到賠償,除非是撞上了一定會令自己傷亡的大型車。

Uber不是的士「最大敵人」

的士司機之「最大敵人」不是網約車,因為他們可以自己去駕駛網約車、使用網約車平台。即是說,匯豐的「最大敵人」是渣打,但匯豐員工的「最大敵人」不是渣打,因為匯豐員工可以過檔渣打。的士司機「最大敵人」是車主,因為加價後就會被加租。車主權益受損,叫的士司機出來抗爭,最後要拉、要鎖,就會拉的士司機,由的士司機自己承受。因此的士司機應該潔身自愛,不要衝動行事。

科技洪流非常難抵抗,美國及中國大陸已經有無人車駕駛,可見將來,隨時引入無人駕駛的士,這樣做司機一樣冇運行。香港大量引入專才及移民,每一行業只會愈來愈多外來人,沒有人可以獨善其身。大陸企業氣勢如虹,他們的網約車成行成市,車主需要對抗的不是Uber,而是大陸其他網約車企業。

作者是香港大學經管學院講師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阮穎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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