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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超市盜竊表證成立 女警辯稱患抑鬱忘食藥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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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涉於去年7月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食物,價值約共166元,她否認一項盜竊罪,今在屯門裁判法院受審。超市經理指目擊被告把貨物放進環保袋,沒有付款便離去。裁判官黃國輝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指自己患嚴重抑鬱症,記憶力欠佳。因其孖生兒子在案發時段生病,忙於照顧下「唔得咗要食藥」;在離開超市時忘記身上有貨物,並指「正常人可能覺得奇怪,但我經常都有呢啲情況」,否認自己有偷竊意圖。

被告黎美芬(40歲)報稱為公務員,被指於2023年7月26日,在屯門時代廣場北翼2樓惠康超級市場偷竊一盒餅乾、一包通心粉、一盒豆腐、一支飲品、兩個奇異果、一包豆、一包金菇、一包青椒及一包粟米,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承認事實指,被告在案發當日下午5時25分身處涉案超市,她到不同貨架拿取貨品並放進其藍色環保袋內,沒有付款便離開。超市經理譚樹彩口供指,她在被告離開時追出店鋪截停被告,帶他到保安室後,在環保袋中搜出涉案物品,遂報案處理。辯方指出被告當時有告知譚「我唔記得畀錢」;譚表示沒有印象。

黃官裁定表證表立。被告出庭自辯稱,她任職水警已有8至9年,並自2022年8月起確診抑鬱症,需持續服食藥物。被告續指,案發時段她兩名約1歲大的孖生兒子持嘔吐和發燒;一般而言她每晚需服食4至5種藥物,但為了照顧兒子,她先停止服用有睡意的藥,後來幼子一度入院 ,她則完全忘記要服藥。

被告續指,案發當日早上家傭告知她兒子再發燒,保險經紀亦指幼子的醫療保單有問題,她向上級請示後提早一小時下班,欲把授權書交給經紀,並到超市買「牙仔餅」及「波波餅」予小朋友。辯方主問下,被告指她自疫情起便有不使用超市購物籃及購物車的習慣,並因記性不好而多次使用電話查看購物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