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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提初選案裁決 李:確立顛覆罪3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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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5+」初選案上周裁決,計及認罪,累計45名被告罪成,特首李家超昨出席行會前主動提及案件,稱裁決確立顛覆國家政權罪行的3項重要原則,包括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議案屬違反《基本法》的濫權行為。被問到議員是否不可基於其他政策訴求否決預算案,他說《基本法》73條要求議員按個別議案利弊審議,可通過或不通過,惟議員表明不論內容好壞均會「無差別」否決,便違《基本法》,問題在於「無差別」及不顧利弊。

李家超稱,裁決確立顛覆國家政權罪的3項重要原則,包括非法手段不限於使用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刑事罪行下的手段,亦涵蓋違反《基本法》的濫權行為;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公共開支議案,以此迫使政府同意政治要求,屬違反《基本法》的濫權行為;以及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履行職能,均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元素。

他認為法庭裁決指出「35+」計劃的終極目的和用意,是要破壞現行本港政治制度和架構,涉案人串謀通過初選,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後無差別否決政府預算案,以換取政府回應訴求,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請辭,令政府無法為市民福祉制訂新政策或執行現有政策,大大破壞特首與政府的權力及權威,必然構成顛覆國家政權。

「唔好好咗傷口就忘記痛楚」

李又稱,審訊過程令市民清楚看到被告提出的「攬炒十步曲」計劃,同時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及其他手段,加上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達至「攬炒」,「攬着香港和市民跳崖」,令社會受「無窮傷害」,強調案件顯示危害國安的風險可突如其來,「我哋唔好好咗傷口就忘記咗痛楚」,提醒市民時刻警惕,「不可容許傷口再被挖開」,亦不能讓本港「再受難忘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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