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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偷超市食物 女警稱忘食抗抑鬱藥損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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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警涉於去年7月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餅乾、通心粉、盒裝豆腐等共10件貨品,價值合共約166元。她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黃國輝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自己患嚴重抑鬱症,案發時段沒有服藥,因此忘記自己身上有貨物未付錢而離開超市。曾為被告診治的精神科醫生稱,沒有服藥主要會引致專注力問題,從而影響記憶力,患者一般會忘記「一個動作」,但並非會忘記近10分鐘內所有發生過的事。

承認事實指,被告黎美芬(40歲)於2023年7月26日約下午5時半在涉案超市購物。超市經理譚樹彩目擊被告沒有付款便離開,立即追出超市門口截停被告,報案處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數度走到貨架與疊起的貨品間,把手上的貨品放進其藍色環保袋,然後拿電話出來查看。

稱案發時兩子病 照顧忙曾幻聽

黃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稱,她任職水警,自2022年8月起確診嚴重抑鬱症,需每天持續服食藥物。案發時段,她兩名約1歲大的孖生兒子持續嘔吐和發燒,幼子更一度入院,她因忙於照顧而忘記服藥,其間曾出現幻聽。

被告憶述案發當日提早下班,欲處理幼子醫療保單問題,並到超市購買食物;又稱自疫情起習慣以環保袋代替超市購物籃及購物車,亦因記性不好而多次使用電話查看購物清單。到達嬰兒物品貨架時,她忽然忘記要找「波波餅」,亦忘記身上有貨品,遂步出超市離開,稱「正常人可能覺得奇怪,但我經常都有呢啲情况」,否認意圖偷竊。

診治醫生:停藥或影響專注力

青山醫院精神科專科醫生鄒敏茵曾替被告診治,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鄒稱,被告最主要的病徵為幻聽,若沒有服藥,則可能重現幻覺及影響專注力,或會忘記「帶鎖匙」等日常瑣事。鄒指「買咗嘢唔記得畀錢」的情况較少,但不能排除,亦不能單憑閉路電視片段確認被告當時是否受抑鬱症影響。案件押後至6月11日裁決。

【案件編號:TMCC 23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