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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19年銅鑼灣表行劫案 陪審團裁定罪成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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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名劫匪2019年12月搶劫銅鑼灣一間表行,搶去總值逾76萬元的名表。涉案兩名內地漢早前承認搶劫罪,各判囚8年,被指為劫案「主腦」的男子否認搶劫罪,陪審團今(4日)在高院退庭商議約6小時後以5比2裁定被告罪成,案件押後至6月24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李嘉文(現29歲)承認處理贜物罪,但否認搶劫罪受審。據控方開案案情,2019年12月22日下午6時許,賊人敲碎銅鑼灣廣場一間表行的櫥窗,搶去總值逾76萬元的12隻二手名表,其間用槍指嚇保安。

審訊中傳召已認罪的同黨李富超和李健良作供,二人均指被告是劫案主腦,成事後分別獲發報酬,李富超指被告曾叫他買鎚仔和準備更換衣物,告知搶劫目標和路線;李健良則稱他曾質疑鎚仔能否打碎表行,被告回答其岳父為表行裝修,知悉槌仔能打破櫥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