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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假牌的士上水撞傷女童不顧而去 司機自首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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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新界的士上周六(1日)在上水寶石湖路近寶運路交界,撞傷一名8歲女童後不顧而去。涉事司機今日(5日)到警署自首,正被扣查,案件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警方指,涉案的士案發時疑套上假牌,原因有待調查。

警方指,一名65歲姓蔡男子今日凌晨到上水警署自首,他報稱為商人,涉嫌「危險駕駛」、「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及「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被捕,現正被扣查。大埔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黎柱鋒表示,昨日(4日)在上水粉嶺圍停車場發現涉事的士,的士本身屬無登記車輛,故只有上一手車主的記錄。黎柱鋒表示,被捕男子有的士牌,相信他在發生意外後沒有繼續駕駛的士,該假牌亦無套用於其他車輛,正調查被捕男子使用該的士多久、事發時有否載客等。據了解,該假車牌號碼實際上用於另一的士,警方憑行車紀錄儀片段先尋獲「正身的士」,並確認該車不在場,因此證實涉案的士使用假牌。

事發於上周日早上約11時,一輛新界的士於上水寶沿石湖路往馬會道迴旋處方向行駛,駛至近寶運路時違反道路交通標誌及衝紅燈,撞到一名正在過馬路的8歲女童,車輛未有停下並駛走。女童手腳及額頭擦傷及有瘀傷,亦被撞甩牙,她到北區醫院治理,同日出院。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署理總督察李君豪譴責涉事司機不負責任的行為,亦提醒道路使用者,在遇上意外後要確保自身安全才下車商討賠償等問題,包括亮死火燈、在安全情況下駛離主要幹道,以免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