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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架女兒兼要脅斬子 男子認罪還押候判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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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患情緒病的中年男子涉因瑣事動怒,在寓所中要脅斬死其17歲兒子,雙手各執一把菜刀,一度把刀架在11歲女兒的頸上,男子今(5日)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及刑事恐嚇等共4罪。被告子女身體沒有受傷,其女兒曾表示當聽到敲門或鎖匙開門聲時,會害怕被告是否回家。辯方呈上被告一家撰寫的求情信,法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6月19日判刑,其間索取一份精神科報告及背景報告,被告還柙候懲。

報稱無業的被告N.Y.C.(50歲)承認兩項刑事恐嚇、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非法禁錮罪。庭上透露,被告患有精神病及抑鬱症。

承認案情指,被告已婚,男子X及女童Y為被告子女,一家同住於秀茂坪順利邨一單位。2023年4月30日早上11時半,被告正與妻子於電話上處理金錢糾紛,同時着X影印其妻子同事的辭職信。X影印後把自己鎖在廁所內,WhatsApp告知母親此事;惟被告在客廳電腦看到X的信息紀錄,得知後大罵X、要脅要斬死他。X拒絕開門,隨即報案求助。

其後,被告從廚房拿出兩把分別29及24.5厘米長的菜刀,Y看見被告雙手持刀拍打廁所門。回到家門的妻子因沒有鎖匙而無法內進,警察則在半小時到場,被告拒絕開門,更命令Y坐在沙發上、不要開門,否則她會「死先」。警方後來破開大門鐵閘,被告隨即把刀架在Y的頸上,過程維持3至4分鐘,更威脅稱會殺死Y。警方最後破開客廳大門,以胡椒噴霧制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