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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未揭主動脈剝離致命 夫:太太好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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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7歲家庭主婦2021年底因胸口痛入住瑪嘉烈醫院,翌日清晨離世,死因研訊昨續。裁判官一度總結,醫生曾臨牀判斷事主心臟問題,後來不再跟進,改以腸胃問題的方向斷症,反映心臟主動脈剝離是「難於察覺,易於致命」。事主丈夫表示,若院方及早發現,妻子絕對有機會存活,「對家屬來講,太太好不幸」。

專家指病症罕見難察覺

事主潘玉玲2021年12月4日送院,翌日不治,解剖報告指死於主動脈剝離帶心包積血。心臟科醫生、專家證人范瑜茵供稱,急性主動脈剝離相當嚴重和罕見,可引發「災難性」併發症,例如在歐美國家,每10萬人只有3至6人有主動脈剝離,若不獲診斷和適切治療,約兩成患者未送院已離世。

范表示,主動脈剝離的初期症狀與急性心衰竭及中風相似,本案事主最初因胸口痛入院,急症室以心絞痛方向治療;後來事主在內科病房投訴胃痛,醫護改循腸胃問題的方向開藥。范認為急症室和內科都考慮過心血管問題,惟事主病情有變,醫生難以準確診斷,因此建議急症室和內科改善溝通,確保傳遞病人資訊。

此外,范瑜茵提議醫生保持緊密監測,例如為事主接駁心臟監察儀器,不過每間醫院設備分佈不同,深切治療部或急症室一般設監察儀器,普通內科病房則未必。

事主丈夫孫智聰在結案陳辭表示,多謝研訊各方讓他了解妻子為何離世,他發現香港醫療系統對主動脈剝離了解不多,建議當局投放培訓資源,使醫護提高警覺。孫又表示,妻子最初在急症室診斷為冠心病,其後醫生應循心臟方向診治,「點解會停晒關於心臟相關問題,而導向腸的問題呢?」孫又指,按國際標準,應為妻子接駁心臟監察儀器。

醫局質疑僅胸痛需否駁監察儀

醫管局一方結案陳辭表示,未必每名病人都要接駁心臟監察儀器,要視乎病歷和入住的病房。局方稱,醫院護士擁有獨立權力,判斷會否為病人接駁監察儀器;若病人心跳不穩和不省人事,有理由接駁儀器,但質疑「若只是心口痛就駁機,係咪資源方面可以承受?」案件今裁決。

【案件編號:CCDI 1063/21】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