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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寬嚴相濟化解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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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北京《新京報》昨日針對該案發表評論文章,認為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是內地司法實踐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原則,旨在通過靈活而精準的法律適用,化解社會矛盾,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讓相關案件的現實效果最大化。

上海「澎湃新聞」指出,「不起訴」不等於沒有違法犯罪行為,更不意味案子屬於「冤案」。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要依法訴訟維權,而不能動用涉嫌犯罪的手段去騷擾尋釁、實施「軟暴力」、侵犯隱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從而達到逼人就範的目的。公眾圍觀、評價公共案件,應該站在事實的一邊、法治的一邊。《環球時報》前總編胡錫進撰文稱,貴州省的通報「還是挺服人的」,他並指出,維護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公正的經濟社會秩序,各地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