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要聞

房署循內地查何太資產 房會委員拋橋嚴打公屋濫用

發佈於

【明報專訊】無綫節目《東張西望》早前訪問姓何老翁迎娶內地背景女子,涉及錢銀轇轕及子女紛爭,何並寄住對方公屋單位,事件引起熱議。房屋署長羅淑佩昨回應事件時稱,署方正調查個案,確認何伯並非公屋住戶,不應在公屋居住;署方會查詢內地部門,如發現有人超出資產限額,可收回單位。另外,房委會昨舉行周年特別公開會議,部分委員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其中黃碧如建議加長被定罪租戶下次申請公屋的輪候時間,並把違規出租公屋圖利刑事化,以增阻嚇力。身兼房委會主席的房屋局長何永賢稱會細心研究委員建議。

羅淑佩昨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稱,房署今年4月向逾25萬個住滿10年的公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申報表及「居住情况」申報表,5月31日限期過後仍陸續收到租戶交回;截至周三(5日),署方已收回約22.2萬份、即約88%申報表,下周起將陸續發信要求未交表住戶盡快交回,並以書面解釋遲交理由。她透露,自申報期起已收回逾1200個單位,涉及住戶主動交回及當局一直跟進線報的單位。

遲交表愈認真查 無合理解釋收單位

羅說,過往亦有住戶遲交表,提醒愈遲交表會愈認真檢查是否有可疑。她稱署方會透過上門、電話、電郵等方法聯絡未交表住戶,留意他們是否故意忽略,抑或是長期不在單位中。若遲交表住戶有合理解釋及可提供證明,署方會接受,否則會假定無意繼續租住,將發出收回單位通知書。她透露,今年10月及明年10月會要求全長者戶申報居住情况,至於會否要求他們申報資產及住宅物業,她說要小心處理。

羅淑佩指何伯事件高調 不查不妥

羅淑佩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回應「何伯」事件,她稱明白市民關注有關個案,而當事人十分高調,若房署不調查,社會大眾會覺得不妥。她提到,當局若收到舉報有住戶於內地擁有資產,就會向內地當局求助及確認。

黃碧如倡設定罪附加處分

違規出租公屋刑事化

身兼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的黃碧如昨在房委會大會上,引述會方過去6年的新聞稿稱,一般情况下拒交申報表或作虛假陳述個案,犯法的租戶只被罰款,即使判監,絕大多數亦獲緩刑,只有兩宗需即時入獄。她建議房委會增設附加行政處分,針對被定罪的公屋租戶,例如除5年內不可再申請公屋外,日後再申請時,其輪候時間會較一般申請者長一段特定時間;另針對對情節嚴重個案,除根據《房屋條例》檢控,也可考慮根據其他懲罰較嚴厲的刑事條例提出交替控罪。

針對違規出租公屋圖利個案,黃促請房委會檢視有否條文可供當局檢控相關違規行為,「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建議房委會考慮將相關行為刑事化,以增加阻嚇力」。

彭韻僖倡檢視省減收樓上訴程序

身兼房委會投標小組主席的彭韻僖不點名稱,最近一名老翁與公屋戶結婚,因家庭糾紛上電視節目,並自揭擁450萬元巨款積蓄。她樂見房署表明調查,形容正是宣傳打擊濫用公屋的時機。她認為審查上仍有調整空間,建議房署積極與不同部門合作查核住戶情况,包括是否有人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或海外資產等。彭亦留意到上訴委員會過去3年間處理涉及遷出通知書的個案持續上升,考慮到審理時間會直接影響收回上訴失敗個案公屋單位的時間,建議檢視上訴的法律程序可否省減,以加快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