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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珠澳橋造假案 時任嘉科營運總監梁永強囚30個月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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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2017年被揭偽造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涉案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兩名時任總監被廉政公署控告一項串謀欺詐罪,其中67歲時任營運總監被裁定交替的欺詐罪成,今於區院(移師至西九龍法院)被判囚30個月。法官嚴舜儀指,被告明知石屎磚會用於大橋工程中,卻仍然知情不報,嚴重損害公眾對建築工程界的信心,影響香港在大中華區的發展。

被告梁永強為嘉科時任營運總監,次被告嘉科時任部門總監Leslie Harry Swann則被裁定罪脫。庭上透露,梁為家庭經濟支柱,畢業後一直於嘉科工作近40年。

被告代表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求情指,被告在工程界貢獻多良多,曾於香港工程師學會及城市大學任教,積極培育新一代工程師;又呈上其同僚的求情信指他熱心教學。陳政龍續指,被告於案中唯一的錯誤是聽從高層指示,及聽取了錯誤的法律意見,而沒有向土拓處報告此事,他在事件中並無個人利益。

辯方亦提及案件有檢控延誤的情况,稱由拘捕至今歷經7年時間,被告承受的極大的精神壓力,其間確診癌症、患上嚴重抑鬱症,望法庭能判處緩刑。嚴官則認為案件牽涉大量調查,並無不合理的延誤。

嚴官判刑時指,被告有披露的責任,同時亦有足夠的知識了解,即使辯稱聽取法律意見及上司指示而無披露造假事件,亦不能改變事件的本質。嚴官續指,案件導致工程延誤,需耗費近5800萬公帑重新測試,嚴重影響市民利益,決定以監禁3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在工程及教育界的貢獻,以及被告病情,酌情減刑6個月,終判囚30個月,並着懲教為被告提及所需藥物及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