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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往大馬兩貨櫃 檢8000萬走私電子零件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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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在6月4日檢查兩個經遠洋船前往馬來西亞貨櫃,檢獲大批未列艙單的走私電子零件及電子產品,包括集成電路、電容器、LED燈飾和舊的顯示屏、底板及電子廢料,總值約8000萬,暫未有人被捕。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指揮官張文傑表示,兩個貨櫃分別報稱載有鋁材及銅合金,寄貨人為同一間香港物流公司;而大馬收貨人則屬兩個不同地址,兩個貨櫃內均有新、舊電子零件。他表示,該批新的電子產品及零件,如成功運往目的地,預計需繳交約5至10%的進口銷售稅,而出口舊電子廢料到馬來西亞,需要得到當局的批准,香港環保署才會發出許可證,不排除有資源回收公司為逃避許可證制度的規管鋌而走險。

張表示,今次是海關今年檢獲的第5宗值逾5000萬元的海路走私案,海關亦有留意虛報走私貨為金屬材料的趨勢,2023年至今檢獲9宗類似手法走私案,相信由於金屬材料屬常見的進出口貨物,走私份子可能認為以含糊形式申報走私貨物,可減低關員的警覺性。

海關重申,任何人輸入或者輸出未列載貨倉單的貨物,最高罰款為港幣200萬元和監禁7年;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在未有得到環保署的許可證的情況下,任何人輸入或者輸出電子廢料,有機會被罰款50萬元和監禁2年。海關呼籲,市民或物流業界從業員,如果懷疑發現走私活動,可透過24小時的舉報熱線為25456182及電郵crimereportatcustoms.gov.hk,向香港海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