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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版公僕守則頒布 禁批評或消極執行政策 支持政府政策「理所當然」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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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今日(7日)向全體公務員頒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守則》的6項公務員基本信念亦按諮詢稿所建議,一共增至12項,首項為「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並大幅修改「盡忠職守」及「政治中立」部分,包括表明「不可以公務員身分批評任何政府政策」、不可參與或組織阻礙香港特區政府施政的活動。同時亦因應《基本法》23條立法,條例有關公務員的內容亦加入至《守則》內。

新《守則》提出12項公務員基本信念:

  • 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
  • 以民為本
  • 熱心公共服務
  • 盡忠職守
  • 堅守法治
  • 廉潔守正
  • 政治中立
  • 專業精神
  • 團隊精神
  • 效益為本
  • 績效問責
  • 保密原則

其中在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一項,《守則》提及所有公務員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保持警覺,確保《基本法》、《港區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的所有規定得以遵從;高級公務員則應準確了解國家政策 和發展策略、國際政治局勢,以及香港可發揮的作用。

至於盡忠職守則如諮詢稿的建議,表明所有公務員不可以公務員身分批評任何政府政策,包括在網上及社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亦不可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須主動認清自己身為行政機關的一分子」,而以個人身分發表意見或參與活動時,亦須避免令人誤把意見視為官方立場,或誤以為政府容忍或支持他們的活動,公務員須時刻謹慎,以免令政府的誠信或聲譽受損,而公務員「在互聯網上的個人行為,與其實際生活中的行為無異」。不過《守則》亦指公務員在內部討論時,「應敢於提出不同意見」,使討論過程更全面。

當局亦為《守則》設「常見問答」,包括公務員可否在社交媒體、討論區或其他社交場合如朋友聚會討論或評論政府政策。局方的答覆重申《守則》內容,並補充指私人言行也有可能被轉達和公開,提醒公務員應視乎場合和對象拿捏分寸、職級愈高者愈要警惕。當局重申,公務員工會可為薪酬福利、服務條件和職業安全等議題提供意見。「至於就其他與工會工作無關的議題發表意見時,工會成員與其他公務員一樣,必須遵守《守則》的要求。」

《守則》指過往有人曲解政治中立

有關政治中立一項,《守則》指公務員應擁護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安全、全力協助行政長官有效施政及支持特區政府政策立場,形容屬「理所當然」,而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重申必須對在任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守則》又提及「過去曾經有人曲解『政治中立』的含意,公務員必須對此有所辨識和警惕」,指公務員履行公職時不得受本身政治聯繫或政治信念影響,執行政策或處理公務時須保持中立,「不得以行政權力偏袒某一政黨。」而且公務員「絕不能因為自己的政見而選擇性地拒絕、拖延或消極地執行他們個人未必認同的政府政策,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致使他人對政府採取不信任或敵視的態度。」

「常見問答」亦回應公務員是否享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下保障的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當局指任何人行使有關權利時,都要兼顧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公共秩序等,公務員行使權利時亦要符合公務員身分所帶來的責任和要求。

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指,更新版《守則》內容已考慮各持分者,包括公務員中央評議會、公務員團體和個別公務員的意見而敲定,公務員必須遵守與更新版《守則》要求相符且切合社會對公務員的期望的操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