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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民署:議程會議紀錄可諮詢中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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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各區「三會」網頁載有委員名單、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但未見議程、會議日期時間、會議常規及紀錄等資料。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本報查詢,指各區三會的議程、會議日期時間、會議紀錄等資料,可向民政諮詢中心或三會秘書處查詢。據悉,有分區會會議常規,規定會議需約兩至三個月召開一次,亦有會議法定人數、決議方式及公眾旁聽的相關規定。

不網頁公布 稱安排行之有效

被問為何不在網頁公布會議資料及委員的利益申報,民政總署表示,總署網頁一般載列較常用的資訊,其他資訊可向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查詢和索取;又指安排行之有效,而委員得悉會議討論的事項與其利益可能有衝突時,便應披露有關利益,相關利益申報個案會記錄在會議紀錄內。

據了解,有分區委員會的會議常規列出四部分規定,分別為一般程序、討論事項、決議程序,以及公眾人士旁聽會議規定,並規定會議法定人數為該會委員的三分之一,會上討論的事項需符合職權範圍,委員提案需於會前14個工作日向秘書處提出,表決時主席可據大部分委員意見決定表決方式;又規定公眾包括傳媒如欲旁聽,需會前最少兩個工作天通知秘書處,以便安排。

另外,委員有利益申報指引,列明每名委員均有責任視乎情况判斷是否需申報,但亦稱「不可能」界定或闡述所有需要申報的情况,故列出5項可能有利益衝突的情形供參考,包括委員「與某些機構的友好關係」也可能要申報;其後主席需裁決委員可否表決、旁聽或離席,如有直接金錢利益,秘書處更可停止分發有關會議文件,委員如收到相關文件亦需通知並退回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