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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涉收賄助回收商避繳費 6人控串謀詐騙環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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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4名環保署外判商員工及兩名廢物處置商員工,控告他們涉嫌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間提供及接受包括利市、禮券及飲品等利益,協助回收商以「化裝車」掩人耳目,免繳費將建築廢物傾倒至堆填區,串謀詐騙環保署,涉款逾83萬元。各被告獲准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案件將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用化裝車免費倒建築廢物 涉83萬元

6名被告年齡31至66歲,包括4名環保署外判商員工,即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下稱遠東)傾倒區廢物檢驗員麥華勝、磅橋操作員鍾佩珍、張錦寧及鍾靜君,以及兩名廢物處置商員工麥劍坤及林文健,分別為天時環保廢料回收有限公司(下稱天時)貨車司機及工人。6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麥劍坤另被控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麥華勝、鍾佩珍及張錦寧各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發時,遠東負責營運粉嶺一個廢物堆填區。如傾倒建築廢物,每公噸收費200港元,相關貨車須使用建築廢物入口,並向遠東磅橋操作員出示由環保署發出的入帳票,以計算須繳付的費用;處置非建築廢物則毋須繳費。

提供利市餅券等 總值5萬元

麥劍坤涉嫌於上述約一年半期間向4名遠東員工提供利市、禮券及瓶裝飲料,使他們提醒麥劍坤環保署突擊檢查,以及使天時貨車處置建築廢物時毋須付費。廉署調查後來發現,案發期間天時向遠東員工派發總值約5萬元的利市、月餅券及糉券,並每天向遠東員工分發大量非酒精類瓶裝飲料。

天時又以「化裝車」伎倆,用非建築廢物遮蓋載在貨車上的建築廢物,逃避繳費。2022年5月中至6月中約一個月內,天時申報其貨車載非建築廢物近760架次,廉署調查發現當中近九成懷疑為「化裝車」,車上載有建築廢物共逾4100公噸,涉處置費共逾8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