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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船務文員誘騙公司向丈夫旗下公司採購 控方指被告杜撰其他報價「只升不跌」惹疑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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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文具商前文員涉嫌訛稱其丈夫作為董事和股東的供應商塑膠原材料報價最低,詐騙文具商以720萬元購貨。前文員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今(11日)在區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通過丈夫的公司向其他供應商買貨,扣除付出的價錢後,在所有34宗交易獲利約168萬元。被告警誡下承認,購買膠粒後高價將膠粒通過丈夫的公司轉售予文具商。

被告歐陽賢冬(39歲)為盛怡國際有限公司前船務文員。控方開案陳辭指,盛怡是文具製造商和供應商,所有塑膠原材料經香港辦公室代購再運回內地廠房使用,一向以價低者得的形式採購。被告2011年獲盛怡聘請,翌年4月與丈夫成立金龍顧問有限公司的工程公司,其後將所有股份轉予丈夫。被告約於2015年底負責採購原材料,但從無向盛怡申報與金龍的關係。

2015年12月31日至2018年5月12日案發期間,盛怡按被告建議向金龍發出多張膠粒訂購單,涉及34項交易,總額逾港幣720萬元。為支持被告提出選用金龍的建議,被告向盛怡會計職員發出多封報價電郵,指已向其他供應商詢問報價,而金龍是最低。自被告接手處理採購工作後,由她提供的膠粒報價幾乎只有上升沒有下跌,因而引起會計職員的懷疑。

職員遂自行查證金龍報價是否最低,發現其他供應商的報價較便宜,並向董事兼大股東匯報,經討論後同意辭退被告,最終被告自行辭職。其他供應商均指被告從無索取正式報價,即使有是以金龍名義索取,而非盛怡。扣除向其他供應商訂購膠粒的價錢,金龍在34宗交易從盛怡獲取的收益為約168萬元。被告2019年3月被廉署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