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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首4月錄431宗 較去年同期升55%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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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兩地通關後,不少港人北上「買餸」,當中包括受規管食物。環境及生態局今日(12日)指,今年首4個月,食安中心共接獲海關轉介431宗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的違規個案,較去年同期的278宗,增加約55%;檢控個案亦顯著上升,首4個月有503宗,較去年同期的332宗,增加約51.5%。

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昨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指不少市民違規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甚至出現跨境代購有關食物,關注過去兩年的違規個案數及檢控數字。

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回覆,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無論是否自用,須附有由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2022年共接獲海關轉介161宗違規個案、檢控個案195宗,2023年則接獲947宗違規個案,檢控個案1117宗檢控。

罰款金額方面,今年首4個月,法庭對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個案判處的最高罰款金額為3000元,最低為200元,平均933元。

局方表示,食安中心透過偵緝犬於2022年至2023年間,在各個陸路口岸偵緝到398宗懷疑違規個案,食安中心會適時調整偵緝犬的值勤時間,以配合執法行動的需要。

邵家輝亦關注,政府會否針對跨境代購受規管行為採取行動,環境局回覆稱,會繼續透過不同途徑蒐集情報及證據,按實際情况部署執法行動,打擊跨境代購受管制食物的銷售,亦提到受規管食物不會因有真空包裝,而免受法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