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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撤銷羅冠聰等6人特區護照、禁提供資金 鄧炳強斥英國包庇6人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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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長今日(12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首度訂出指明潛逃者並實施針對措施。當局刊憲指明6名潛逃英國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通緝者,包括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施行針對潛逃者的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向6人提供、處理資金、租賃物業;禁止與6人成立合資企業、合夥或類似關係。保安局長鄧炳強指,6名指明潛逃者皆潛藏在英國,在英國獲包庇,繼續危害國家安全、鼓吹分裂國家、顛覆國家和意圖作出煽動,加上英國官員和政客試圖破壞香港法治,以及試圖影響國安案件審判結果,而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在較早時候也曾指出,英國編造個案,以英國國安法為名起訴香港經貿辦職員,認為屬適當時間將6人列為潛逃者及實施針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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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當局同時向其中兩人,包括蒙兆達及蔡明達施行額外措施,暫時罷免二人身在港的董事職位,亦暫時吊銷霍嘉誌在港的執業資格」。

鄧炳強早上見傳媒交代事件,強調任何人無論以任何平台向指明潛逃者提供資金或者處理資金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監7年。至於當局會否循Patreon等平台追查,或要求相關平台提交資料,鄧炳強就指警方會根據證據處理,呼籲市民避免與6人有任何金錢關係。鄧炳強又表示,若當局指明的潛逃者願意返回香港,可向本港入境處聯絡,並可獲發臨時入境證明,讓他們回港自首。至於其他被本港通緝者,他指當局會不時檢討情况,有需要時會將他們指明為潛逃者。

當局指6人於英國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警方已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分別於去年7月及12月通緝各人,批評6人「無法無天」,並在英國「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並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抹黑詆譭香港特區,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因此特區政府有需要採取是次措施「強烈打擊」。

羅冠聰就於社交平台回應指,2020年於英國申請難民時,已將特區護照交予內政部,申請成功後並無取回,即自2021年起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質疑港府多此一舉。劉祖廸則稱,從未擁有特區護照,認為特區政府做法荒謬,同時行動反映特區政府「跨國打壓」及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而在2019年6.12衝突的5周年提出措施,令他感到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