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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四度非禮女學生 罪成候判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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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攝影師在華富邨某中學內四度觸摸女學生臀部,他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後受審,今日(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考慮事件涉共4次觸摸,加上被告過往曾在地鐵站內干犯同類型罪行及留有案底,認為應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後才判刑,故押後判刑至6月27日,被告須還押。

被告謝浩楠,被控於2023年3月25日,在香港華富邨某中學禮堂內猥褻侵犯X。控方案情指,X是該校女生,當日校園舉行紙飛機比賽,X在禮堂內製作紙飛機時,被告先後4次摸X臀部。X被摸後感到難受,遂向老師揭發事件。

裁判官裁決時指,X作供清晰直接。被告辯稱他的外套袋內裝有物品,故他經過X時,外套袋不慎觸碰X臀部,令X誤以為被觸摸。惟裁判官指出,片段顯示禮堂通道的寬度足夠讓一人正面通過,被告毋須走近X,加上X供稱她感覺被手掌或手指觸摸臀部,故拒納被告證供,裁定他罪名成立。

控方指被告過往曾有一次同類型案底。辯方求情指,被告大學畢業,有良好家庭背景,案中不涉暴力、沒有預謀犯案及整體觸摸時間少於20秒。惟裁判官指不能忽視因素為被告共有4次觸摸,加上考慮被告背景,遂押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