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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涉收賄助回收商免費傾倒建築廢料至堆填區 准保釋候訊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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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環境保護署外判商員工及2名廢物處置商員工,涉嫌提供及接受包括利是、禮券及飲品在內的利益,協助回收商以「化妝車」在免繳費情況下將建築廢物傾倒至堆填區。6人被起訴串謀詐騙等罪,案件今日(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4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院審訊的文件,各被告續准保釋。

6名被告分別是麥劍坤(55歲)、林文健(31歲)、麥華勝(66歲)、鍾佩珍(58歲)、張錦寧(38歲)及鍾靜君(36歲)。麥劍坤及林分別是天時環保廢料回收有限公司的貨車司機及工人,餘下4人則是環保署外判商員工。

控罪指,6人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間,一同串謀詐騙環保署,即掩飾由天時的貨車於新界東北堆填區傾倒的建築廢物為非建築廢物、在環保署職員將要檢查堆填區的貨車時預先提醒麥劍坤,以及使天時的貨車在堆填區處置建築廢物時逃避繳付費用。

麥劍坤另被控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即於上述時段向麥華勝、鍾佩珍、張錦寧及劉一鳴提供利益,作為獲得預先提醒及可逃避繳付費用的報酬;麥華勝、鍾佩珍及張錦寧各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即於上述時段收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