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屠龍小隊案 警稱拘捕「隊長」時曾按頭腳阻反抗 否認毆打被告 (15:33)

發佈於

「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涉策劃2019年殺警案,今(14日)在高院步入第34天審訊。時任「O記」、現駐守國安處的警署警長馮保羅供稱,在安全屋拘捕「屠龍」隊長黃振強時有「捉住」及控制他,另有同僚「攬住」黃,黃試圖衝破和掙脫警員,混亂之際警員按着黃的頭及腳,約兩分鐘後成功制服黃。辯方指稱,當日警方毆打黃致他多處受傷,並恐嚇利誘他,馮表示不同意。

在被告張銘裕的大律師姚本成盤問下,馮保羅供稱,2020年2月應被告彭軍壕的要求,首次到收押所會見他,彭表示想認罪及做證人,馮指要評估「佢係咪誠心悔過,定係將刑責卸俾其他人」,測試彭是否適宜作證,認為當時的「即興對話」與案無關、沒有記錄。

姚問及,馮在錄取無損權益口供前後多次見彭軍壕的原因,馮稱是彭所要求,他明白對方擔任污點證人承受巨大壓力,因此在情緒上安撫彭,馮同意是做「心理輔導」。馮透露,同年3月首次和還押的涉案槍手的蘇緯軒見面,蘇亦都表明欲當證人,之後錄取口供。

馮確認在上年會見黃振強時,手上已有彭、蘇二人的口供,黃同樣表示想認罪和做證人,馮形容自己負責把關評估被告。有辯方質疑馮對比各人口供,發現有出入就調節供辭,馮否認說法。

代表被告李家田的辯方大律師林芷瑩盤問指,馮與同僚上門拘捕李家田期間打及踢他,恐嚇稱可以取他性命等,之後馮又叫李按稿參與錄影會面,馮否認。馮同意彭軍壕在口供提過李家田有去試槍,但沒因而叫李背稿錄口供。林指出,黃振強被捕後投訴遭警員襲擊受傷,因為警方對黃「打到咁勁」,質疑警方亦對李施用「水刑」?馮表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