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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公司東主涉洗黑錢近5000萬 准保釋候訊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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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資產管理公司東主涉嫌透過多間公司及多名人士清洗犯罪得益近5000萬元,因而被廉署起訴兩項俗稱「洗黑錢」罪名。案件今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以待廉署繼續調查。案件押後至10月3日再訊,此期間被告獲准以100萬元保釋候訊。

被告肖銳(35歲,報稱商人) 被控於2016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財產,即由被告名下所持有的渣打銀行及星展銀行的兩個帳戶內合共4,934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款項。

廉署資料顯示,案發時被告與另外兩名人士共同成立一間資產管理公司,其中一名東主熟識地下錢莊運作,被告於2016年要求該名東主協助他把其內地資金匯到香港。及後12間公司及11名人士將涉案款項存入被告的個人帳戶,但該些公司及人士與被告的公司沒有業務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