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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辯方指要求除褲打罵逼供 警長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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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署警長馮保羅昨接受盤問,被質疑要求第五被告賴振邦脫去衣服恐嚇他。辯方指馮與同袍共6人曾在警署和被告賴振邦見面時,命令賴振邦脫剩內褲,叫他蹲在牆角,罵他「曱甴」;馮告訴賴「唔理之前事實係點,總之你同我背咗啲名佢,只要話識佢哋,我就放你走,唔係我一定整到你坐十幾碌(年),唔好以為我哋無辦法整到你坐監」,馮庭上否認說過。

被指命令蹲下 斥「曱甴」

控方指,屬於同謀吳智鴻團伙的被告賴振邦有份偷化學原料製作引爆裝置。馮保羅供稱知悉警方在2020年1月17日拘捕賴,但不知道賴在3次錄影會面保持緘默。代表賴的大律師是香媛引述調查報告,指馮於兩日後凌晨後帶同5名男警到長沙灣警署;馮確認。是香媛稱紀錄顯示,警員帶賴振邦到房間了解他的政治背景等,馮稱無記憶有份會見賴。

否認說「同出面講你篤灰」

是香媛指出,馮與警員展示Telegram內電子裝置的相片,質問賴振邦將有關物品放在哪裏,馮講過給賴「第二條路」和懺悔機會,有警員叫他穿回裝了子彈的褲子,再從中取出子彈在賴的赤裸上身摩擦,又扯他的頭髮,說「𠵱家放你走都得,不過會同出面嘅人講係你篤灰嘅」,又把賴的頭撞向牆壁。馮一概否認,他稱對賴振邦同日獲保釋無印象,不知賴投訴警員。是香媛質疑,由於賴振邦在恐嚇下沒有招認,因此警方叫另一被告彭軍壕「篤多啲人」,甚至配上更多名字;馮不同意。

第四被告李家田的大律師林芷瑩則指,馮在2020年6月11日拘捕李家田時掌摑他,恐嚇李供出槍枝下落,又揚言「殺咗你都無問題」,馮的同袍對李施行「水刑」,之後馮叫李跟稿錄口供。馮否認發生此事。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