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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守則變回三級制 最快月底公布 複雜設計須工程師檢測 另聘駐場監督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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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團MIRROR演唱會事故後,康文署制定舞台搭建工程的工作守則。據了解,署方上周與業界開會簡介擬稿,最快本月底公布。工作守則將舞台工程設計從早前四級制變回三級制,其中較複雜的B類及C類舞台工程,須由註冊結構工程師審核設計及計算安全系數,主辦方亦須另聘駐場舞台工程監督覆核計算及監督舞台搭建及清拆。消息稱,康文署在指定情况下亦可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員監督。有演出業界擔心聘用工程師令製作成本上漲,不利中小團體及海外表演者。有工程師及立法會議員則認為,由專業人員認證可確保舞台工程安全。

明報記者 施晉宇

上周向業界簡介擬稿 康署:將修租場條款

康文署昨回覆本報查詢,經多次與演出業界、藝團及相關持份者會面,並在工程師學會提供意見下,正就舞台搭建工程守則的草擬本諮詢業界,務求盡快敲定一份既可加強舞台搭建安全、又符合業界實際運作需要的守則,供業界在康文署場地搭建舞台時遵循。在落實有關工作守則、檢視加強措施成效後,會修訂場地「租用條款」。

據本報取得的工作守則擬稿,守則按舞台裝置高度、懸掛裝置使用的吊索工具,以及是否涵蓋飛人演出等,將舞台工程設計分成三級制(見表)。A類舞台工程僅需提交設計圖則,毋須經註冊結構工程師認證。B類及C類舞台工程均須提交經註冊結構工程師認證的設計圖,舞台搭建後須由駐場舞台工程監督再次核實;當中C類工程亦需一併提交風險評估及所有相關安全合格證書等。

有業界稱工程師費貴 不利中小劇團海外團體

對於相關認證安排,有從事舞台工程者形容「非常反感」,稱不少工程師不了解業界運作,「花錢聘用工程師,還要有人教他寫報告,及如何計算才能滿足要求」。他說,聘工程師費用高昂,現時簡單諮詢工程師某組動作或裝置是否符安全標準,動輒花約15萬元,以400個座位場地為例,每名觀眾或要多花300多元購票,不利中小型劇團發展。

有戲劇工作者認為,日後舞台工程需加倍謹慎「無可厚非」,惟演唱會事故後願認證舞台製作的工程師減少,「可能擔心責任大,可聘用的選擇減少」,估計收費增逾三成;又相信配合工作守則將增加製作工序及時間。另一戲劇工作者擔心,新守則不利海外團體來港巡迴演出,因其舞台設計已達國際標準,來港卻要額外認證,甚至因應本港新守則而重新設計,而本港市場不大,難收回額外成本,日後邀請海外團體來港難度大增,不利與鄰近城市競爭。

消息:倘涉移動舞台懸掛裝置 康署額外聘監督

據了解,康文署連月來已就工作守則諮詢業界,並向前線人員簡介執行細節。消息稱,日後舞台工程若涉及升降舞台、移動舞台、懸掛裝置或飛人項目,康文署將額外聘請舞台工程監督,核實主辦方搭建舞台是否符合認證方案。

工程師料更有保障 議員倡贊助商分擔費用

機械、輪機及造船工程師司徒家成稱,外國演出普遍持續一年以上,故由專業人員認證安全期限屬一年;惟本港演出一般較短期,裝置是臨時搭建,故每次由專業人員認證安全屬合理。他稱由註冊工程師評估風險「從安全角度一定是好事」,若搭建後再由第三者核實,相信對安全更有保障。對於業界稱認證舞台製作的工程師減少,司徒家成建議隨政府推出工作守則,工程業界可加強培訓相關資歷人員,增加演出業界選擇。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認為,有必要由註冊工程師認證舞台工程,「安全是最緊要」。對於業界認為聘用工程師成本大增,以演唱會為例,田北辰認為可放寬內部認購比例,由主辦方和贊助商分擔費用。他稱,政府亦要有措施確保業界遵循,舉例在場地租用條款列明,若主辦方未遵循工作守則,在指明時間內不能再租用場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