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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設計「生命期」 須高預期用量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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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康文署正就舞台搭建工程制定工作守則,守則建議舞台設計的「生命期」最少應較預期使用時間多3倍,或最少可供使用3個月或400小時。機械、輪機及造船工程師司徒家成認為標準「值得斟酌」,因相關標準適用於較長期演出,冀署方因應本港演出長度調整,彈性處理。

工程師稱可斟酌 盼彈性處理

守則列明機械工程設備的安裝及設計標準,涵蓋承重設備、鋼索和滑輪,以及鋼鏈等舞台工程常用裝備,包括要求機械裝置承重力足以負荷其承載舞台裝置的兩倍重量。主辦方應檢查鋼索長度及兩端,鋼索安全系數要達10,並最小保持八成拉力,滑輪直徑最小為鋼索直徑20倍。而用作安裝機械裝置的鋼鏈,負載的安全系數最小要達8。司徒家成認為,相關標準參照英國等國際做法,只是昔日本港無白紙黑字列明,故做法屬合理範圍。

守則列明設備及人員資歷要求

守則列明舞台技術人員資歷要求,例如持資歷認證的駐場舞台工程監督,需最少有5年相關監督經驗;若未持資歷認證者,則要有最少10年相關監督經驗,以及過去表現良好的紀錄。至於負責認證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則須為依法持牌工程師。守則亦列明各人職責,例如舞台操作人員應在每次演出前做安全檢查,並在舞台監督人員的監督下操作系統。表演者綵排時要熟習舞台設計及不同機械設備的操作,若排練和演出過程遇到任何危險,應向舞台總監等相關人員匯報。

須評估風險加強預防

確保懸掛裝置負載力

另外,工作守則亦涵蓋風險評估章節,要求主辦單位按工作場所及工作性質,評估風險級別及事故可招致的損失或傷害,加強相應預防措施。為免劇院或舞台的天花板負載過大倒塌,守則建議主辦單位檢查及移除裝置或設備上的鬆動物體,確保懸掛裝置的負載力,並在演出前經註冊結構工程師測試負載力。主辦方亦應制定不同緊急狀况的處理程序,包括火警、有人觸電、裝置倒塌等,一旦發生緊急情况應如何有效溝通,停止表演並疏散所有表演者和工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