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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電子學習撥款計劃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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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教育局發通函,邀請所有推行電子學習的中小學參加「優質教育基金電子學習撥款計劃——提供流動電腦裝置及上網支援」,稱檢討成效後,計劃現延續3年至2026/27學年,擬參加撥款計劃的學校須在明年1月31日或之前遞表申請。

學校可明年1‧31前申請

就下學年的撥款計劃,通函稱受惠學生涵蓋在2024/25年度領綜援、全額或半額書簿津貼,以及經學校識別為家庭經濟能力有限的學生。局方表示,如學生有經濟需要並因居住環境所限,例如居於劏房、舊樓或偏遠地區,而未能獲得合適上網服務,學校可向基金申請額外撥款,購置可攜式無線網絡路由器或流動數據卡,讓學生借用。

通函指出,如學校在2021/22至2023/24學年曾參加撥款計劃,校方應先將過往學生交還的設備,借予新合資格的學生,如數量不足,校方可申請「基本撥款」,每名學生的撥款金額上限4900元。局方表示,學校可運用撥款購置流動電腦裝置連3年產品保養、最長3年的流動裝置管理系統,以及基本配件,包括觸控筆、滑鼠及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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