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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提規管舞台設計分級制 霍啟剛指窒礙創作 令外地藝團卻步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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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團MIRROR演唱會事故至今發生近兩年,本報今引述消息,指康文署已就舞台搭建工程制定工作守則草案。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認為,草案增加舞台演出製作的成本及難度,更嚴重窒礙本港文藝界創作,亦令內地及海外藝團對來港表演卻步,與本港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定位及推進背道而馳,故促請署方就舞台安全進行全面且深入調研,吸納業界人士建議並多參考國際經驗。

據了解,守則將舞台工程分成三級制,其中較複雜的B類及C類工程,須由註冊工程師審核設計及計算安全系數,主辦方亦須另聘駐場舞台工程監督覆核計算及監督舞台搭建及清拆。

霍啟剛今(16日)表示,守則引起業界強烈質疑,曾兩度偕業界與署方溝通,並多次致函署方,希望署方認可業界經驗和專業性,聆意業界意見,惟是次草案並未充分考慮業界意見,及方案執行上可行性。他認為表演藝術業界一直十分重視舞台安全,過去鮮有發生意外,舞台安全涉及極其專業和複雜操作,並會因應場館不同而各有考慮和平衡,並非第三方「外行」監督人員可理解。

他提到,香港演藝學院已設舞台及製作藝術學院培養舞台業人才,署方應善用已有人才及資源,而非簡單將自身責任推卸給第三方,故促請署方制訂守則過程,吸納業界人士建議及參考國際經驗,在保障表演者安全外,進一步為本港文化藝術發展營造安全良好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