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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助夫工作被困沙井身亡 死者丈夫稱帶裝備入井底「地方局限咗」認疏忽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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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務署小蠔灣污水處理廠於3年前發生工業意外,前後共5名工人被困於沙井,其中一名女工人送院後不治,死因庭今(17日)展開死因研訊。據事主丈夫證供,案發當時共3人在井底工作,他們身穿防水衣、沒有帶備安全設備,解釋稱井底空間有限,若帶同設備會「撠住晒,仲危險」,亦向死因裁判官坦承「解釋咪疏忽囉」。當時其中一名工友正爬梯上地面,突然看到有污水從污水喉流出,聞到有刺鼻的氣味後全部人皆暈倒。

事主王喜梅(終年46歲),案件發生於2021年11月18日。事主丈夫李金華作供稱,涉案承建商協力貿易工程公司(協力)由他獨資經營,太太王喜梅事發時為協力工作,持有工廠及工業(密閉空間)證明,職位為文員,一般負責作安全紀錄及文書工作。李指協力於案發時已成立10年,曾承辦其他渠務署工程,這次則承辦了渠務署小蠔灣污水處理廠更換污水喉工程,此前亦曾數次到該處工作。

死因研訊主任引述密閉空間風險評估報告指,該工程需要進入回流井底更換兩條污水喉喉管,井內屬於中風險程度的密閉空間,井底與地面相距約8米。李金華供指,案發當日與王喜梅、渠務維修工人梁炳根、林向陽及鍾偉民到小蠔灣工作,他與梁及林負責進入井底換喉,3人均只穿着防水衣,鍾是看守員沒有落井,王喜梅亦於井口地面負責操作探測空氣儀器,檢測有毒氣體含量,以及準備安全措施和登記證件等。當時有渠務署職員到場與王喜梅檢查安全措施,及後便離開。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關注,當時他們有沒有攜帶任何安全設備到井底工作,例如救生繩、復甦器及急救箱等。李金華指因「帶落去做唔到嘢,地方局限咗」,所以所有工具都在放井口地面;周官追問「受訓都要求帶備安全設施,咁你嘅解釋係乜嘢啊?」,李回應「解釋咪疏忽囉」。

李續指,案發當時在井底聞到有氣味後便暈倒,並沒有聽到探測空氣儀器響鬧。研訊主任指,事後檢查儀器時,發現沒有當天的開機紀錄;李直言無可能,強調曾親眼看過其顯示。李續指,他曾交代王喜梅及鍾偉民,若發生意外「冇得救㗎喇」需要馬上報警,李另指沒有留意井口的防跌欄有沒有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