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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空氣清新機適用面積難作準 消委會倡留意「潔淨空氣量」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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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與機電工程署合作測試10款空氣清新機,大部分適用房間面積較大的樣本,淨化速度較快,不過1款聲稱適用於700呎空間的空氣清新機,除煙霧和塵埃的淨化速度較3款適用面積少於300呎的樣本更慢。消委會認為,各廠商的聲稱適用房間面積測試標準和計算方法各有不同,消費者難以直接比較,建議改以潔淨空氣量(CADR)數值反映產品的空氣淨化能力。

消委會測試的10款樣本均附送HEPA過濾器,聲稱可隔除香煙煙霧、塵埃、病毒及細菌等,售價由1798元至7880元。消委會將10款產品按聲稱房間面積樣本的大小分為3個組別,測試結果反映大部分適用房間面積較大的樣本,CADR數值較高,淨化速度較快。其中適用於介乎646平方呎至1000平方呎面積房間的第1組樣本,去除顆粒物平均速度為每分鐘217.2立方呎;適用於介乎387平方呎至413平方呎面積的第2組樣本則為每分鐘155.5立方呎;第3組適用於介乎248平方呎至280平方呎樣本,平均速度則為每分鐘105.2立方呎。不過聲稱適用於700呎房間的「b-MOLA」除煙霧及塵埃的淨化速度少於100立方呎/分鐘,為全部樣本中最低。

b-MOLA回應,產品非只專注快速淨化空氣,而是著重提升過濾效能及持續處理氣態污染物,又指產品能同時處理多種有害污染物、臭味等。

消委會又說,參考美國國家標準並按測試結果推算,各樣本的最大適用面積實由123平方呎至461平方呎,比廠商聲稱的小,認為差異或源於廠商以不同的測試標準及方法,推算其聲稱的適用面積,故不同型號之間不能直接比較或評估。消委會認為,較客觀的方法是參考CADR數值,倡議廠商標註CADR數值及所採用的測試標準,為消費者提供更客觀和透明的參考資料。

各樣本除甲醛表現懸殊 3款說明書略有不足

消委會亦測試各樣本除甲醛的速度,發現各樣本表現懸殊,淨化速度可相差19.2倍,當中以「小米」樣本表現較好,淨化速度為每分鐘139.2立方呎;而「SHARP」、「法國特福」、「3M」、「飛利浦」及「大金」的樣本除甲醛的速度非度慢,每分鐘淨化速度少於15立方呎。

所有樣本均通過機電工程署進行的相關安全測試,不過,消委會稱有3款樣本的說明書略有不足,分別為「LG」、「小米」及「3M」的樣本,主要是欠缺一些警告字句或說明,例如有關小孩及長者使用產品時須監督、不要讓幼童玩弄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