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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換污水廠喉管突湧刺鼻味 5工人昏迷1死 女工井底亡 老闆夫認無攜安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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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渠務署小蠔灣污水處理廠3年前發生工業意外,前後共5名工人暈倒於回流井,其中一名女工人送院後不治,死因庭昨展開死因研訊。庭上證供稱,案發當時有3人在井底工作,突然有污水從污水喉流出,聞到刺鼻氣味後全部暈倒。事主丈夫為涉案工人之一兼承建商東主,他估計因污水處理廠的離心機被開啟,導致有污水流出;又向死因裁判官坦承井底空間有限,遂沒攜帶安全設備落井,稱「解釋咪疏忽囉」。

夫料離心機啟 致污水流出

事主王喜梅(終年46歲),案件發生於2021年11月18日,事主丈夫李金華昨到庭聆訊,有利害關係方為渠務署。

涉案承建商協力貿易工程公司(協力)由李金華獨資經營。李供稱協力案發時已成立10年,太太王喜梅於協力工作,持有工廠及工業(密閉空間)證明,職位為文員,一般負責文書工作。死因研訊主任引述密閉空間風險評估報告稱,協力承辦的工程需進入回流井底更換兩條污水喉管,而井內屬中風險程度的密閉空間,井底與地面相距約8米。

妻為文員 井口操作探測儀

案發當日,李氏夫婦與渠務維修工人梁炳根、林向陽、鍾偉民一行5人到小蠔灣工作,他們向更亭展示開工紙,李致電負責的渠務署職員告知已到場,及後未有到控制室登記,直接前往工地回流井。李憶述當天各人分工,鍾是看守員無落井,事主於井口地面負責操作探測空氣儀表,檢測有毒氣體含量,以及準備安全措施和登記證件等;他與梁、林則穿著防水衣,負責進井底換喉。

指井底狹小 帶設備礙工作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關注,當時他們有無攜帶任何安全設備到井底工作,例如救生繩、復蘇器及急救箱等。李金華解釋,「帶落去做唔到嘢,地方局限咗」,故所有工具都在放井口地面,又在周官追問下承認有疏忽。工人鍾偉民提及,當時有部分設備放在井口附近,另有部分設備放在距離井口10至20米的電表房門口,包括氧氣樽等。庭上證供稱,渠務署職員曾於到場檢查安全措施,及後便離開。

3同事暈倒 事主激動「落咗去」

綜合涉事工人證供,井內3人下午3時聞到刺鼻氣味後,感到頭暈想嘔相繼暈倒,在地面的鍾見狀呆了數十秒,隨即着事主「唔好落嚟,即刻報警」,惟自己落井救人及後暈倒,沒有人聽到探測儀表曾響鬧。據渠務署及機電署職員證供(見另稿),事主當時情緒激動,欲衝落井救人,後又有人稱「個女工落咗去」;消防到場後救出眾人,並告知王已去世。

【案件編號:CCDI 1053/21】

明報記者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