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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私了」咬甩趙家賢耳朵男子陳真 男學生欲推翻認罪答辯被駁回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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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太古城傷人事件,陳真襲擊他人後疑遭群眾「私了」。事後6男被捕,其中3男認罪,一名大專生原本與另外兩男一同不認罪受審,惟他在審訊中途一度改口認罪,及後要求推翻認罪答辯。案件早前展開推翻答辯的聆訊,控方要求被告須支付訟費。暫委法官高偉雄今日(17日)駁回被告的申請,維持他認罪答辯,但不作訟費命令。案件押後至7月20日求情,其間被告須還押。

本次聆訊的被告為徐俊傑(20歲),現為浸會大學的一年級生。高官於判辭裁決指,拒納被告聲稱受其過度活躍症影響判斷的說法,肯定被告是獲得全面法律意見及自願知情下才認罪,故駁回其申請,維持他認罪答辯。

控方要求被告支付訟費,辯方指被告為全職學生,沒有收入來源。高官指被告在暴動罪下的刑期應該不短,認為他在將來未必有能力償還訟費,故不作出訟費命令;高官另指示,辯方在求情階段需說明在這種情况下,被告還能獲得多少認罪下刑期扣減。惟高官坦言,被告在審訊尾段認罪一般只獲六分一的刑期扣減,現加上推翻答辯的失敗,儘然認罪,刑期扣減或許介乎九分一至十分一之間。

本案共有6名被告,另外5人分別是張潤鋒(25歲)、容志強(32歲)、鄭朗穎(25歲)、高縫(61歲)及鍾志宏(36歲)。高及鍾不認罪,案件定於7月10日裁決;張、容及鄭早已認罪,案件定於7月20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