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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夫鄺港智認盜值逾600萬元金飾後潛逃 囚42個月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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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模特兒、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遭殺害碎屍,其前夫鄺港智在另一宗2015年的盜竊案棄保潛逃,涉及6項盜竊罪及一項「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他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7罪,案情顯示鄺港智訛稱從事內地黃金投資生意,誘使多名受害人購入共逾623萬元的金飾後盜去金飾。法官指被告在處心積慮下犯案,惟考慮他認罪及已向受害人悉數賠償,判處他監禁42個月。

被告鄺港智(28歲,無業)涉於2013年5月12日至2015年1月14日,分別在油麻地花園街濠江麻雀娛樂外、上海街永盛大廈外、紅磡都會海逸酒店,以及佐敦白加士街66號地下偷取共39條項鏈、32條手鏈、6個吊墜、13條金條和102顆金粒等,均屬於另外7人的財產。至於鄺港智及死者前大伯鄺港傑、前家翁鄺球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一案,則交付高院審理。

案情顯示,28歲無業被告鄺港智涉於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期間,從網上討論區或社交媒體認識6名事主,他訛稱從事內地黃金投資生意,游說事主透過他轉售黃金可獲得最高10%利潤,最終6名事主答應投資,更有人不惜向親友及銀行借貸投資。及後被告以相同手法盜去各事主錢財,在事主購入金飾後,被告訛稱要見老闆或將金飾兌換成現金,著事主將金飾連收據交給他。惟被告收到金飾後失去蹤影。涉案金飾價值逾620萬元。

2015年2月,警方拘捕被告。及後被告潛逃,在逃逾7年半後,至去年2月在新界一碼頭被警方截停,被搜出68萬元現金、5隻名貴手錶、一條「勞斯萊斯」車匙、兩條「凌志」車匙、其兄長的護照及內地駕照等。

法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的父親退休,母親因經營服裝店失敗而宣告破產,被告需肩負其兄留學美國的費用,在巨大生活壓力下用不法手段「賺快錢」。2015年,被告受地產公司招聘而回內地發展,從事地產代理及經營食肆,並想將賺得報酬用於賠償事主,至2019年被告委託律師向事主歸還款項。法官另提到,被告育有一子一女,其前妻被人殺害。

法官續指,辯方稱被告認罪及作出賠償是有力求情因素。法官認同可予減刑,但指被告在犯案期間一直在尋找合適的受害對象,被告並非一時衝動才犯案,而是經過思量,依計行事,處心積慮下游說事主答應投資。考慮以上因素後判處被告入獄4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