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涉瞞利益衝突取得光纖安裝訂單 有線寬頻前助理經理罪成囚8個月 (18:53)

發佈於

有線寬頻時任助理經理與另外3人,涉嫌2022年5月至8月期間隱瞞該助理經理在一間承辦商的利益,以取得有線寬頻3份總值約17.8萬元的光纖安裝服務訂單,他們同被廉署起訴3項以欺詐手法取得金錢利益罪,助理經理另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4人不認罪受審,案件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溫紹明裁定助理經理4罪成,指其行為影響商業環境的公平競爭,判囚8個月;其餘3被告均罪脫。

4名被告為陳俊健,44歲,有線寬頻通訊有限公司(有線寬頻)前技術支援服務部助理經理;其女友人霍琬其,44歲;其友人盧樂熙,43歲,諾建工程有限公司(諾建工程)唯一董事兼股東;及陳孝樑,36歲,有線寬頻一間承辦商的技術員。

溫官裁決時指,從陳俊健家中搜出諾建的銀行戶口月結單可見,他是諾建工程的實益擁有人;而他指示盧成立諾建,明顯是知悉若披露自己為諾建經營者身分,則可能得不到有線寬頻的工程。溫官續指,陳俊健在廉署調查期間訛稱向有線寬頻提交的聲明表格,並沒有獲上級批准,意圖誤導調查主任他已作出利益申報,妨礙司法公正。

至於其餘3名被告,溫官指3人行徑雖可疑,但證供未能證明其不誠實意圖,如盧樂熙在諾建工程成立後參與度低,未必知悉涉案3工程,而陳俊健女友霍琬其有可能只是以幫助男友的心態處理文件。由於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溫官裁定3人罪名不成立。

辯方求情指,涉案金額不算龐大,犯案時間只橫跨3個月,受害人並無實質金錢損失,而工程現已完成,望法庭能考慮判處緩刑,或考慮將部分控罪的判期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