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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警檢店舖所有手機 認未曾問屬被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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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昨在高院步入第38天審訊。負責取證的警員供稱,在被告賴振邦上班的「3C維修工作室」檢獲所有手機,但沒問過是否屬於賴,他承認忽略提問該問題。另外辯方透露,賴的姐夫張堅順亦在該店工作,上述警員稱不知情。根據控方指稱,張堅順被列為本案同謀之一,但他目前不是被告。

警員劉德培繼續作供,稱警方2020年1月17日在長沙灣「3C維修工作室」拘捕被指屬無名組織的賴振邦,劉稱他檢取店內所有手機和平板電腦,但無問過哪部屬於賴,也不知賴身上沒攜手機。賴的代表大律師是香媛盤問中質疑劉為何沒提問賴,劉承認此事重要,但他專注處理大量證物,忽略要詢問賴,亦無問及電子裝置是否屬於顧客。劉供稱沒就手機內有賴的生活照做紀錄,是香媛指劉根本沒看過手機內容,劉否認。

否認檢現金阻「黃店」營運

對於劉稱他依指示檢取店內全部現金,是大狀提出劉見到現場卡片顯示政治立場、認為該店屬「黃店」,遂檢取現金欲阻礙店舖營運;劉不同意。是大狀續指劉檢取證物後手持一瓶滴露「想灌」賴飲用,惟因賴郁動身體而未能服下;劉不同意。

辯方其後展示照片指店內有嬰孩圍欄,問劉德培知否賴未婚,賴的胞姐及姐夫張堅順是該店員工,故放置護欄;劉稱不知情。無名組織、從犯證人彭軍壕早前供稱,張堅順曾赴台灣軍訓,同謀吳智鴻安排張聯絡和接載槍手。

另一邊廂,警員白智峰供稱他1月17日在沙田拘捕張堅順及帶他返住所搜屋,白智峰昨確認張叫妻子致電「阿邦」找律師不果,後來白得知張妻是賴振邦胞姐,但不知張堅順夫婦在「3C維修工作室」兼職,只知張任貨車司機。

否認要求除褲恐嚇被告「招供」

警長張錦麟(音譯)作供被問及同月19日到警署與賴振邦的會面,張稱只與一名同袍見賴了解背景,包括他與其他被捕人的關係,有否加入政黨或不知名組織等,賴當時無回覆。是大狀指出,張與5名警員曾要求賴脫剩內褲,恐嚇要他說認識涉事人物,否則「一定整到你(賴)坐十幾碌(年)」;有警員用子彈摩擦賴的身體,拔他的頭髮放在一袋子彈內,令子彈沾染其DNA,警員又推賴撞牆;張一概不同意。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164/22、255/23】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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