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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幼兒身亡 男警被控虐兒 官質疑控罪或應更嚴重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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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9個月大的男嬰2019年突然在油塘某單位不省人事,送院搶救後不治。事隔5年,警方拘捕男嬰的父親,案發時為休班警,並控告他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今(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需答辯,待辯方索取文件及被告聘請律師,控方不反對押後。裁判官在庭上質疑應否控吿更嚴重的控罪,控方回應指經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控吿虐兒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8月7日再訊,其間准涉案警員保釋。

被告蔣定邦(42歲、警員),據悉現已被停職,他獲准以2萬元保釋,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交出旅遊證件和居於報稱地址。裁判官並提醒被告在此期間找律師索取法律意見,「千祈唔好覺得係小事,我覺得非常大件事」。

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12月1日與2019年2月19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九龍觀塘鯉魚門道56號油翠苑漾美閣(C座)18樓1806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不足該年歲的蔣天晴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而蔣天晴是一名9個月大的嬰兒,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蔣天晴,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