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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吞內地客逾1.3億 瑞銀前聯席董事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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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瑞銀前員工涉於兩年間轉走內地客戶的銀行款項,涉款逾1.3億港元,客戶發現款項不知去向後由銀行職員報警。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洗黑錢罪,還押至昨日於高院判刑。法官表示,涉案黑錢逾億元,被告從中得益,維持奢華生活,包括名車與物業,判刑須具阻嚇性,判處入獄10年。

官:跨國犯案 得名車物業

36歲被告孫健榮曾任瑞銀聯席董事(associate director),另外被控的欺詐和盜竊罪獲法庭存檔處理。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提及被告初犯,辯方求情稱被告將因本案無法再從事原先的專業工作。陳官表示,案中洗黑錢款項1.3億港元,孫從罪行得益,包括法拉利、林寶堅尼等名車,以及6棟在中國及英國的物業。陳官考慮案中涉及跨國犯案、被告在控方準備好開審文件後才認罪,加上兩罪刑期須分期執行,最終判囚10年。

求情稱無法從事原先工作

案情指出,孫健榮2014年成為內地于氏夫婦的客戶顧問。于氏2016年稱將人民幣資金調動來港較麻煩,遂同意先將款項匯入孫指定的戶口,由孫轉帳予池姓親人,再匯入于氏夫婦戶口。孫2018年從瑞銀辭職後,于氏夫婦委派另一客戶顧問,發現有1.24億港元差額不知去向。于氏夫婦與孫當面對質,孫訛稱將款項存入一個公司戶口,後來銀行職員報警。

警方在被告寓所發現海外物業的轉讓文件及名車車匙。調查發現,被告戶口有大量美元、英鎊和港元交易,被告向于氏夫婦出示的銀行紀錄全屬虛構。

【案件編號:HCCC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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