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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9年銅鑼灣劫表 劫案主腦囚13年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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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名劫匪2019年12月搶劫銅鑼灣一間表行,搶去總值逾76萬元的名表。涉案兩名內地漢早前承認搶劫罪,各判囚8年。被指為劫案「主腦」的男子經審訊後被裁定搶劫罪成,今(24日)於高院被判監13年。暫委法官指被告為案中策劃者,預先視察環境及招攬同鄉,利用他們的無知和貪婪而犯案。

被告李嘉文(現29歲)另承認處理贜物罪。2017年被告以與妻子團聚為由,獲批持單程證來港定居,並經營生果批發等業務。

暫委法官郭啟安判刑指,被告策劃本案,招攬同鄉及指使他們購買工具,並在案發時帶他們視察現場,事後安排離港及分贜。被告利用同鄉的無知及貪婪,若非被告參與,搶劫事件便不會發生,故被告的角色舉足輕重,判刑須反映罪責,判囚13年。

案情顯示,2019年12月22日下午6時許,3名賊人敲碎銅鑼灣廣場一間表行的櫥窗,搶去總值逾76萬元的12隻二手名表,其間用槍指嚇保安。審訊中傳召已認罪的同黨李富超和李健良作供,二人均指被告是劫案主腦,成事後分別獲發報酬,李富超指被告曾叫他買鎚仔和準備更換衣物,告知搶劫目標和路線;李健良則稱他曾質疑鎚仔能否打碎表行,被告回答其岳父為表行裝修,知悉槌仔能打破櫥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