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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在巴士椅背寫具煽動意圖字句 男文員還押候訊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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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文員被指在今年3至4月間,在巴士座位椅背寫上具煽動意圖的字句,遭國安處起訴3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2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等候警方調查被告的電話和電腦,並調查其他案件與被告會否有關。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無作保釋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押後案件至8月22日再訊,被告暫無須答辯,其間還押候訊。

被告鍾文傑(29歲,文員)被控於2024年3月23至25日、3月28日至4月21日期間,以及4月27日,在香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寫上陳述和公開展示該陳述,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產生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而2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鍾於2024年4月2日及18日在香港公共巴士内,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城巴有限公司的乘客座位椅背,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